创业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创业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创业工作方案1一、指导思想
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把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优化创业环境、搭建创业平台等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政策扶持机制,完善创业服务体系,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良好氛围,通过扶持各类劳动者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推动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创建创业型城市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就业科、就管中心、培训科、办公室协同配合,按照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宣传活动工作。具体工作由区就业管理指导中心负责实施。
三、工作内容
1.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设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宣传专栏,及时发布活动开展的相关信息、热点动态。
2.制作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公益广告,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创业理念深入人心。
3.由市区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配合市局开展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集中宣传日活动,统一时间、集中宣传。
4.开展创建国家级 ……此处隐藏16221个字……业”的号召,经总公司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在总公司掀起全民创业新高潮,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优惠政策,鼓励机关干部职工创业
为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全民创业的积极性,根据中共县委上发[20xx]22号文件精神,结合总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1、按照“政治平等、政策公开、法律保障、放手发展、引导规范”的原则,对愿意离岗创业的干部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并经全民创业领导小组批准的,在县内创业,享有县委、县政府的《三十条》优惠政策,三年内保编、保职级待遇,连续计算工龄,享受正常调资,期满后可回原单位工作。
2、期满后个人要求继续创业的,三年内仍可保编、保职能待遇,连续计算工龄,享受正常调资,期满后可回单位工作。
3、公务员工龄达到20年的,个人申请,经组织批准,可提前退休,从事民营经济。
4、对在岗创业的干部职工,总公司可提供必要的条件,帮助他们创业。
二、奖励办法
1、凡干部创办企业或经济实体,年纳税额首次突破50万元者,给予创业上浮一级职务工资的奖励。
2、首次突破100万元者,除上浮一级职工工资外,在退休时给予副科级干部享受主任科员、一般干部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
三、营造全民创业的浓厚氛围
要开展大行动,激活全民创业的主体,一人创业发家,万人创业强乡,全民创业兴县。机关干部要开展“支持创业、服务创业、投身创业”活动,使全民创业在社会形成创业富民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创业工作机制
成立县物资总公司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为成员,邬国文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