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中心工作总结

时间:2023-02-18 22:22:00
清算中心工作总结(精选10篇)

清算中心工作总结(精选10篇)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进行回顾和分析,从而做出带有规律性的结论,它可以提升我们发现问题的能力,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总结吧。那么你知道总结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清算中心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分享。

  清算中心工作总结 篇1

20xx年我行紧紧围绕省分行收付清算条线20xx年工作提出的“首先是做好新线系统下业务管理和合规内控工作;二是重视流程再造,研究制定新线业务操作流程和岗位设置方案,确保上线后各项业务的安全、高效运行”的内控工作思路及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进一步深化内控基础建设,认真完成省分行收付清算条线工作任务,各项业务稳步、健康发展。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收付清算条线日常管理工作

根据我行年初制定的《20xx年收付账务条线工作计划》及《支行收付账务条线应急预案及实施细则》中的要求,我部加强了对辖属网点的日常业务监督、培训学习、业务检查、应急预案等方面的管理。每日,我部安排专人通过报表对同城票据交换、大小额等系统等进行非现场检查;每季度,我部均按照计划中的要求,对全辖收付清算条线业务操作与合规内控管理方面进行现场与非现场检查。

二、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20xx年初,我行即根据全辖实际情况制定收付清算条线工作计划,内容包括业务培训、检查、考核等事项。在全年,我行均按照计划认真开展相关制度的培训、业务检查、考核等工作 ……此处隐藏20029个字……60122.10元。财政局代扣“二手房”交易税款60522.75元,其中土地增值税5604.00元。对纳税人尚未竣工项目,进行预售收取预收款的,按“预收账款”金额预征土地增值税180215.10元。清算过程中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扣缴纳建筑企业税款169647.82元。

五、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房地产企业的房屋销售收入确认难,一些企业将收取的房款在“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科目中长期挂账不作销售处理,推迟“预收账款”结转“销售收入”的时间,有意识延缓销售收入的实现,造成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长期滞后。一些企业所提供的房屋销售合同标明的售价明显偏低,而且与住户相互串通签订两种合同应付税务机关的检查,使房屋销售收入难以核实。

(二)各工程长期不进行工程决算,阻碍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由于建筑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周期长,建设单位由于资金问题工程款拖欠比较严重,工程迟迟不能决算,施工单位也只能按付款金额开具发票,房地产开发成本资料不全,造成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只能按预征办法的规定进行预征。

针对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

一、建立商品房的税收预约定价机制。为防范开发商任

意调控房价,逃避纳税义务,建议税务机关在物价部门配合下实行商品房的税收预约定价机制。按照现行规定,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按照物价局审批文件确定每套开发产品的售价或者每平方米单价,确定计税价格进行税款的计算。

二、与政府、城建部门协调,要求税务部门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对工程的建筑营业税进行清算,对未交清税款的工程项目不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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