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3-06-10 06:45:49
【推荐】劳动合同范文7篇

【推荐】劳动合同范文7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劳动合同 篇1

有很多员工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没有加盖公章,而是以双方签字作为有效依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和公司之间发生劳动纠纷,该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用?

关于劳动合同没有盖章是否就没有法律效用问题,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 完整的合同形式应该是在签订合同的具体内容条款以后,双方要盖章签字。

一般用人单位一方要在合同上加盖公章:公司行政章、合同章、人力资源章等等;另外如果法人代表不直接签字的情况下,要有负责签订劳动合同的具体承办人员签字。

劳动者作为劳动合同的另一方,自己对于合同的期限、约定的岗位、以及薪金等内容没有异议以后,自己要亲自签署自己的姓名,以示承诺。没有特殊情况,不能由别人代签。

而且,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合同文本要至少一式两份,公司与劳动者各持一份。合同也是契约,就象买卖房屋、汽车合同一样,当事人手中是不可能不留存一份的。目的是作为凭证,双方随时有据可查,便于督促履行。公司没有给劳动者留存一份合同,是不合乎规范的。

第二, 劳动合同盖章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的成立,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 ……此处隐藏12538个字……同文本经鉴证后全部留在公司人事劳资部,只将《劳动手册》发给申诉人,申诉人未注意,也没有翻阅《劳动手册》。

l995年11月4日,申诉人要求终止劳动合同,被诉人称劳动合同远未到期。江某提出第二份全员劳动合同本人并不知道,也未在上面签字、盖章或按手印,事后也未看到合同书,应属无效,对申诉人没有法律约束力。被诉人提出,劳动合同由他人代签,但《劳动手册》已发给申诉人自己保管已有2年,申诉人从来没有提出过异议,客观上承认了这份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江某应履行。

【评析】《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部劳力字[1992]46号《关于试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①第二条也规定:“为了便于全体职工的统一管理,试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企业与原招收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可以按试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变更劳动合同,或在双方协商同意的前提下,解除原劳动合同,再按试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即

劳动合同订立、变更是当事人双方要约、承诺的过程,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被诉人由于生产发展需要,提出与申诉人重新签订全员劳动合同,终止原劳动合同,未与申诉人事先协商,事后亦未求得其同意,单方签字盖章后由第三人代签,剥夺了申诉人的合同自由权,违反意思自治合同原则,对原劳动合同来讲,是一种擅自毁约行为。全员劳动合同书制作后,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认可是其成立和生效的必要条件,江某事先未委托陈某代签,事后亦未对陈某越权行为予以追认,案发前一直处于不知晓状态。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认定为无效代理,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原订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到期应当依法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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