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书

时间:2023-05-06 06:45:53
实用的强制执行申请书4篇

实用的强制执行申请书4篇

在当今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各种申请书频频出现,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愿望和请求写进申请书里。写申请书真像想象中那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强制执行申请书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1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单位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 (写明姓名、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代理人 ??(写明姓名、所在单位及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代理人 (写明姓名、所在单位及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 (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代理人 ??(写明姓名、所在单位及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代理人 (写明姓名、所在单位及通讯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因xx一案的法律文书业已生效(详见附件)。被执行人拒绝遵照履行(或被执行人尚有??部分没有履行)。为此,申请你院予以强制执行。

请求事项(以下列项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选择填 写):

一、请求执行 ?? (写明生效法律文书及制作机关、案由和案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尚未履行的债务××元。

二、请求执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元(暂计算到××××年××月××日止)。

三、请求交付财产??(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等) ……此处隐藏3439个字……:(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六)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依民诉意见190条规定允许撤诉行为不是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该协议标的所指向的就是原告人(***)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二审法院审查准许撤回上诉的行为时,对一审判决效力和不执行一审判决目的是否正当性必须进行审查。该协议是不申请执行一审判决,且协议不存在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撤

回上诉没有违背当事人的处分权力,因此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在审查时确认了双方在上诉期间达成的协议真实、合法、有效。就是说原告人(***)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是经中级人民法院确认的。其中级人民法院的确认可以认为是对原法律文书的撤销,也可认为是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执行的其他情形。符合《民事诉讼法》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

反之,如果认为中级人民法院的准许撤回上诉,对协议的内容“原告人(***)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的审查,不是对一审的撤销或对执行终结的认可,那么中级人民法院的准许撤回上诉的裁定就是错误的,中级法院就不能准许撤诉,只能继续审理或调解。

综上: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xx)绥中法民一终第263号民事裁定书。确认了(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权利人不能申请执行。原告(***)与申请人(***)签定的协议,原告(***)放弃了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本案应当终止执行。

此致

北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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