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管理协议书
户口管理协议书1甲方:青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乙方: (代理手册号码: )
甲方:根据乙方申请,为其工作人员 办理落户手续,按《青岛市引进人才集体户管理规定》实施管理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落户相关事宜,应愿意遵守《青岛市引进人才集体户管理规定》,承担对落户人员管理、教育的相应责任。
附:《青岛市引进人才集体户管理规定》部分规定
1、 落户单位要与人才中心积极配合,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户籍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落户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并与人才中心保持密切联系。
2、 对见习期内违反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规定并未办理改派手续不辞而别的毕业生,用人单位应及时通知人才中心,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其户口、档案关系退回生源地。
3、对已落户并办理改派手续的毕业生,原单位应及时通知人才中心及毕业生本人,根据有关规定应将其户口迁出人才中心集体户。
4、落户单位终止与落户人员的劳动合同后,应及时通知人才中心及落户人员,将其户口迁出人才中心集体户。
5、 集体户落户期限为叁年。落户期间落户人员如有住房或落户单位已建有集体户,应及时将户口迁出。
甲方(章): 乙方(章):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户口管理协议书2关于户口迁入的协议书 编号: 甲方:村(居)民委员会 乙方:
< ……此处隐藏504个字……凡因市内工作变动、应届毕业生先落户再就业等原因,经批准已落实苏州户口但暂无落户地,在本中心办理个人委托人事代理手续的未婚人员可办理户口挂靠。
二、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以下服务:
1、办理户口迁入、迁出手续。
2、办理身份证换、补手续。
3、提供相关户口证明(乙方需出具《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及《户口挂靠协议书》)。
三、乙方承担以下责任:
、乙方户口挂靠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计划生育条例及户籍管理规定,并配合甲方做好户籍管理相关事宜。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确的联系方法(如有变动,需及时通知甲方)。
联系电话:、
手机
联系地址:。邮编:
、乙方在发生以下情况时,需及时至甲方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乙方户口挂靠期满1年(自年月起)。
2)乙方在办理结婚登记相关手续时。
3)乙方已购置住房或已有新的落户地。
、乙方遇特殊情况暂不能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须同甲方另行协商解决。
四、由于乙方未能遵守本协议的条款,甲方有权中止协议。
五、自本协议中止日起一月内,乙方未与甲方联系且未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将不再出具任何证明材料。
六、根据苏州市物价局价服字(1998)205号文件规定,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挂靠户口管理费120元/次。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办公电话:
年月日
乙方:本人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