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甲方:青岛万科银盛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家树建筑工程公司
为确保青岛魅力之城项目1-3、13-17号楼总包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能正常使用,保障购房者(以下简称业主)的合法利益,维护甲方的权益和名誉,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本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当地的有关规定,就青岛魅力之城项目1-3、13-17号楼总包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等事宜作出进一步的约定,共同签署本工程质量保修书。
1.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1.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以及双方的其它约定,承担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的保修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屋面漏雨,烟道、排气孔道、风道不通,或倒风等;
(2) 室内地坪空鼓、开裂、起砂、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漏水等;
(3) 内外墙及顶棚抹灰等饰面空鼓、脱落、开裂、面浆活起碱脱皮等;
(4) 厕所、厨房、盥洗室地面泛水倒坡积水,外墙板漏水、阳台积水等;
(5) 水池、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及地下室所有穿墙套管漏水;
(6) ……此处隐藏4306个字……>
a) 屋面:入住一年内屋面渗漏率不大于4条/100户;
b) 厨卫间 :入住一年内厨卫渗漏率不大于4条/100户;
c) 露台:入住一年内露台渗漏率不大于4条/100户;
d) 外窗:入住一年内外窗渗漏率不大于4条/100户。
b) 如返修率超过6.1.1和6.1.7条规定,每超过一条,乙方向甲方支付2000元质量违约金,违约金从保修款中扣除。
c) 如返修率超过6.1.3,6.1.4,6.1.5,6.1.6条规定,每超过一条,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质量违约金,违约金从保修款中扣除。
7. 本保修书是对合同其它部分有关保修工作的进一步明确,未尽事宜按合同及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如乙方违反本保修书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参照本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并保留依据本合同、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8.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后与合同同时生效,至保修工作全部按合同和本保修书的规定履行完乙方的保修责任和义务后为止,其份数与合同份数相同,由甲乙双方按合同规定分别持有。
甲方:青岛万科银盛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家树建筑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日期:2006年 月 日
日期:200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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